虐待罪研究
【摘要】: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近期频发的暴力虐待犯罪,使虐待罪的刑法缺陷逐渐凸显,同时也促成了对虐待罪的修改。本文紧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简称《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虐待罪的规定,从社会学角度定义虐待行为,分析虐待发生的原因,并梳理当前对虐待行为的禁止性规定,为之后的论证提供依据。本文在探讨虐待罪的基本理论时,首先界定了虐待罪的定义,分析了虐待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等犯罪构成的特征。本文将重点放在虐待罪的司法认定及刑罚应用中,探讨了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的具体情形;围绕共同犯罪、身份、不作为犯罪等问题,研究虐待罪的共犯理论;从“情节恶劣”的认定和虐待罪与家长惩戒权之间的关系,探讨虐待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逐一核实了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遗弃罪、侮辱罪的区别与不同;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虐待罪告诉方式的规定,分析了虐待罪亲告罪的例外情形,即“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和“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最后本文肯定了《刑法修正案(九)》的完善,并提出了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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