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洗钱罪
【摘要】:二十世纪中期以来,洗钱犯罪逐渐成为世界公害和全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各国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组织犯罪及其洗钱犯罪活动。犯罪分子为了洗净脏钱,往往采取收买、贿赂等手段,引诱政府官员和银行职员,从而滋生腐败,导致社会风气沦丧。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洗钱犯罪是在金融领域内进行复杂操作,极容易引起金融危机和信任危机,甚至严重威胁到国家安全。打击和预防洗钱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有关的洗钱犯罪活动也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虽然我国于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洗钱罪,但洗钱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一个新鲜事物,人们对洗钱活动还缺乏了解和研究,反洗钱立法也显得相对简单。笔者试图从分析洗钱的概念、特征、犯罪构成,洗钱罪的认定等入手,比较世界上一些国家对洗钱的法律规定,并结合我国洗钱犯罪的实践,尝试对我国反洗钱立法与司法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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