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用理论在保险中的应用
【摘要】:保险行业不仅是当今社会金融领域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也是现代社会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尽管保险在促进社会发展和保证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可称之为社会进步的稳定器和助推器。然而,保险欺诈现象随着保险业快速的发展也是屡见不鲜。保险欺诈不仅存在于原保险交易市场中,而且也存在于再保险交易市场中。究其原因是市场中交易双方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非常容易引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论文依据保险法中的最大诚信原则,运用效用理以及博弈论和风险理论的相关知识,主要研究了再保险交易中再保险定价以及保险人的监管成本两方面问题。首先,得出了当不存在道德风险时以及在信息对称条件下,完全竞争市场中比例再保险合同中最优的再保险价格;其次,得出了当不存在道德风险时以及在信息对称和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竞争市场中超额损失再保险合同中最优的再保险价格;再次,得出了当存在道德风险时,主要是指当保险人偿还能力不足时,保险人进行再保险以及不进行再保险的条件下,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最优监管成本;最后,当保险人偿还能力充足时,保险人进行再保险和不进行再保险的条件下,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最优监管成本;最后,结合实际,提出一些加强保险人道德水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