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研究
【摘要】:
进入21世纪,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影响下,中国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为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行政区际地方保护、市场分割、重复建设、产业同构、以邻为壑等“行政区经济”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本文以经济区域内行政区际经济合作问题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学的视角,以研究行政区际经济关系建立、巩固和发展的动力为切入点,采用历史和逻辑相统一、博弈分析、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分析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的成本与收益。针对行政区际经济合作面临的制约性因素,提出加强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的对策建议。
本文提出,行政区际经济合作是建立在一定的自然基础、市场基础、经济基础和社会文化基础之上的。合作重点包括产业合作、市场合作、科技合作、基础设施合作和生态合作。在经济合作中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分工,市场主导、平等参与,政府引导、利益驱动,开放公平、互利共赢,规范管理、制度保证等五项原则,以建立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格局,最终实现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区际经济合作发展一直比较迟缓。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行政区际经济合作关系得到了稳步发展。特别是进入21世纪,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行政区际经济合作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表现为各地方政府和企业加强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的意愿增强、步伐加快,行政区际经济合作已经成为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认识上、体制上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构成推进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的障碍性因素。其中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区际利益关系的调整。
合作收益是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的根本动力。从交易费用的角度看,行政区际经济合作的优势在于合作能够有效增加收益,节约交易成本。行政区际经济合作对交易成本的节约体现在内生交易费用的节约和外生交易费用的节约两个方面,而合作的成本主要包括经济合作中克服地方政府“寻租”行为的合作环境与制度建立成本及制度运行成本。确切地说,行政区际经济合作收益的本质是“合作剩余”。所谓“合作剩余”是区际经济合作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的节约量与合作成本的差额。“合作剩余”是行政区际经济合作关系建立的基础。“合作剩余”的合理分配是维系和巩固区际合作关系的关键。为解决合作收益分配过程中的“区际外部性”问题,需要实行“第三方奖惩制度”,建立有效的区际利益协调机制。
行政区际经济合作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区际经济合作的运行会受到政治、经济、体制、文化思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加强行政区际经济合作必须建立有效的动力体系,包括地域文化的推动力,合理分配“合作剩余”的驱动力,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牵动力,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的诱导力以及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区际经济合作的支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