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翻译中的说服因素:理论溯源与实例分析
【摘要】:本文从翻译学和修辞学的角度出发,探讨“翻译中的说服因素”这一命题,试图提供一个全新的视角来看待翻译中的问题,并为今后的理论研究和翻译实践提供参考。文章在整体上包括理论溯源和实例解析两大部分,比较全面和系统地阐述了“翻译中的说服因素”这一观点,包括其丰富的内涵及对翻译理论和实践的启示与指导意义。理论部分涉及到语言学、修辞学、美学、诗学、阐释学、哲学、社会学等不同学科,尝试透析其中与翻译和说服相关的论点,而实例部分则包括对文学、广告、旅游和法律等领域的翻译文本的分析,在已构建的理论框架下,讨论不同类型文本的特征,具体影响翻译说服性的因素,以及相应的策略选择,从而增强文本的适应性和说服力,为更多目标读者所接受。
理论部分选择性地回顾了一些经典的中西方理论和文献,用以支持和佐证“翻译中的说服因素”这一论点。在西学方面,最先提及的是亚里士多德的古典修辞理论,借以将翻译这一人类活动归结为一种说服的行为,即译者通过翻译文本来说服读者,并分析ethos, pathos, logos三个方面对翻译说服性的影响。接着涉及到泰特勒,德莱顿和多莱提出的几条翻译指导原则,也是译者在翻译中必须遵循的规范,从而避免过度的说服手段逾越翻译的本质。斯坦纳的阐释运作理论从心理和主观的角度揭示了译者在翻译中内心所经历的阶段,其实也是构建说服的过程,其中不可避免地受到个人和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制约。而奈达关于形式对等和功能对等的区分,让我们认识到翻译策略的选择对文本说服效果的影响,即:符合目标语表达习惯,自然流畅的译文必然能够增强说服力。纽马克对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的划分,进一步说明了翻译作为一种说服,从根本上就是要寻求对原文本最优的阐释方式,而摈除其他说服力较弱的诠释方式。言语行为理论则从语言学角度指导我们剖析翻译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其实包含locution, illocution和perlocution三个内在的维度,并在不同层次上构建了潜在的说服框架。最后是“翻译目的论”,它较之前的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似乎也更契合说服性的主题,但却存在一些本质的缺陷,而“翻译具有说服性”的观点则可以给予弥补。
在中国理论方面,首先提及到美学领域,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的“境界说”和“合于自然”的观点,以及钟嵘《诗品》中“真美”和“自然英旨”的概念,都是翻译达到说服宗旨应当努力追求的境界,也就是,自然流畅、赏心悦目、令人信服的译本。然后是严复的“信达雅”标准,在很大程度上与泰特勒的翻译原则相类似,指出了翻译最基本的要素,也是译者作为说服者必须遵守的规范,或者说对说服行为的约束法则。再有傅雷的“神似”论,钱钟书的“化境”论,以及思果先生关于翻译“如同盐融于水”论述,在本质上与奈达的功能对等观点相暗合,明确了翻译需要为读者考虑,追求更高层次的对等,才能取得理想的说服效果。另外,也有很多中国学者意识到,翻译中不可避免地会包含对原文的增删更改,并卷入译者的主观因素,比如道安提到的“五失本,三不易”,钱钟书的“讹”,以及傅雷、钱歌川和余光中的一些观点,与奈达和纽马克所见略同,都是说的这个道理。而林纾、郭沫若和傅雷也提到了译者作为优秀的说服者必须具备的个人素养,以及主观因素对说服力的影响,在某些方面呼应于阐释运作理论和纽马克的论点。最后,中国人向来注重和谐和中庸之道,因而在翻译中也强调文质的统一,内涵与风格兼顾,慧远和刘勰对此均有所阐述。而玄奘、林语堂和巴金和等人也主张翻译策略的折衷,也就是在翻译中力求不同手段的配合和协调使用,以取得和谐圆满的说服效果,正如西方的纽马克强调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策略的恰当选用,因情而定,也可视作是与中国学者观点的呼应。
至此,文章从理论角度为“翻译中的说服因素”这个概念构建了一个框架,通过综合中西方不同学者和学派的观点,论证和充实了翻译具有说服性的观点。下面的部分,是通过对具体翻译文本的分析,为进一步丰富和阐释这一抽象的论点,提供更贴合实践、更具实用价值的见解。首先是文学翻译,以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为例,讨论了杨宪益译本的得失优劣,发现文学翻译会受到语言、文化、历史、地理、传统等因素的影响,风格和语气对说服力的作用也很重要,而文学翻译的语言应力求明了,表现力和艺术性。广告翻译属于普遍用语的范畴,为实现有效的说服,措辞应当简明直白,兼具创新性和感染力,以被广泛地传播和铭记,同时亦需考虑到不同国家和民族之间语言、文化、传统、心理和情感等方面的差异,才能达到成功的交流互动。旅游翻译的最终目标是传达信息,吸引游客,因而注重实用性,译者要依据英汉语旅游文本的特征,采用平实、新颖,且符合目标语表达和审美习惯的语言来交流,以吸引读者。法律翻译是一个特殊的领域,包含大量的术语和固化的表达方式,且文体特征存在国别差异,法律用语应力求准确、合乎逻辑、强而有力,才能为受众所接受,顺利地实现约束和规范的目的。
综上,可以归纳出翻译要成功说服读者必须努力达到的几条重要标准,包括:逻辑性、恰当性、艺术性和平衡性。逻辑性要求文本内容连贯通畅,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有效地传达信息,才能取信于读者,实现交流的目的;恰当性要求译文审时度势,针对不同的文本,采用恰当的策略,遵循目标语语言文化习惯和传统,以迎合当下读者的需求,为广大受众所接受;艺术性强调文字表达的技巧和特色,为读者提供愉悦舒畅的阅读体验,留下鲜明的印象,取得良好的交际效果,形成较强的影响力;平衡性指出了译本所要追求的终极境界,就是自然和谐,因而译者需将创造性的发挥约束在一定范围内,策略的选择也要恰当适宜,协调一致,才能在整体上形成最佳的表现力和号召力,达到说服的目的。而译者要成为出色的说服者也必须具备一些素质,包括诚挚可信的表现;易感的心灵和敏锐的洞察力;全面的知识及对源语和目的语语言文化传统的了解;文字功底,阅历和职业技能;综合协调源语和目的语双边的能力等。
翻译和说服看似两个概念,其实存在共生和融合的必然性。因为翻译作为一种人类活动和交际方式,最终还是以相互沟通和影响为目的,无论何种翻译,都希望被受众所接受,达到预期的交流效果,也就是:实现成功的说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