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istoric Study of Morphology in Korean
【摘要】:韩国语形态研究始于二十世纪初,是韩国语语法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这一个世纪以来,韩国语形态学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其中前半个世纪对其研究比较统一,但1945年朝鲜半岛分裂以来,韩朝两国各自实行了完全不同的政治体制,在语言研究上各自摸索着不同的道路,随之韩国语形态研究也逐渐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体系。本论文以第三国的视角客观地描述韩国和朝鲜的形态学研究现状,以历时研究和共时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来考察20世纪初到今的一百多年的韩国语语法形态-词尾(?)。本论文对其进行历时考察时,主要根据韩朝语言学界对语法形态的处理和韩朝两国的政治因素,把一百多年的研究成果分为三个阶段,通过分析找出韩国语和朝鲜语的现行词尾系统的起源;对其进行共时考察时,以描写为主,对每个阶段的研究成果都充分描写,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并找出韩国语和朝鲜语在语法形态方面研究的异同。通过对已出版发行的韩国语语法专著的细致的考察和分析,认识到考察这一百多年来韩国语语法形态学的研究具有一些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本论文将弥补韩国语语法体系研究在这方面的空白,并且还运用比较语言学,对比语言学,统计语言学等语言学理论与方法进行考察、分析,把韩国语形态学研究提升到新的高度。
全文共由十个部分组成。自上个世纪70年代,韩国开始接触朝鲜的资料,从80年代开始对朝鲜语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研究,语法也不例外。目前韩国语和朝鲜语的语言对比方面的研究成果比较多,但有关语法形态系统方面的对比研究还很欠缺。夏置根(1993),高永根(2004),权在日(2006),姜银国(2008)等学者虽然对韩国语和朝鲜语的语法形态进行了一些对比研究,并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但这些研究所涉及的语法书很少,描写得不够全面。有鉴于此,本文以韩国和朝鲜现已出版发行的61本语法书为研究对象,详细考察了韩朝两国学者对语法形态的界定和分类的研究。以此来弥补韩国语和朝鲜语语法形态的对比研究的欠缺。具体研究如下:
第一章简单介绍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以及前人研究现状。
第二章主要考察了语法形态的性质。韩朝语言学界对语法形态的界定有较大的分歧:韩国语学界认为,体词后的语法形态称为‘助词’,它具备词的资格;而谓词后的语法形态称为‘语尾’,不具备词的资格;但朝鲜语学界的看法则不同,他们认为不管是体词后的语法形态还是谓词后的语法形态都称为‘?’,不具有词的资格。本文在独立性、分离性、普遍性、语法功能、语法意义、造词性等六个方面制定了词和语法形态的界定标准,以此标准来判定接在体词后的‘助词’和接在谓词后的‘语尾’是同一类语法形态,表明‘助词’和‘词尾’是具有相同性格的语法形态-‘吐’。
第三章将把‘吐’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探讨了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特点,详细说明了‘吐’的多种分类法体系,即二分法,三分法,多分法体系。对体词后的语法形态和谓词后的语法形态的分类进行了比较,找出它们的不同之处。以此来进一步证实了韩国语的语法形态体系是由崔铉培(1937)的语法体系为基础,朝鲜语的语法形态体系由郑烈茂(1946)的语法体系为基础。
第四章主要考察‘格’的分类。本章对‘格’分类体系分成A、B、C、D等四个类型。通过历史考察证实了韩国语的现行格语法体系基于A类分类法,其来源是李常春(1925)的语法体系,而朝鲜语的格语法体系基于D类分类法,其来源是郑烈茂(1946)的语法体系。对格分类体系和语法成分分类体系的比较分析中发现韩国语的格分类是以语法功能为主,而朝鲜语的格分类是以语法意义为主。我们认为,两种语言在语法分类标准上产生这种差异的根源在于韩国人和朝鲜人的语言观有所不同。
第五章首先考察了复数助词‘?’的不同见解,并发现现行韩国语语法的后缀语说法是以朴相俊(1932)为基础发展而来的,朝鲜的复数助词说法是学友书房(1972)主张的。‘?’在独立性、分离性、普遍性、语法功能、语法意义、造词性等六个方面都符合助词的特征,于是确定‘?’为表示复数的助词。
第六章是转性词尾的考察,主要包括谓词性转性词尾和副词性转性词尾。首先对谓词转性词尾‘?’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历史考察,找出现行语法的根源,即韩国语叙述格助词说法基于郑仁承(1956),朝鲜语谓词性转性词尾说法基于学友书房(1972)。用独立性、分离性、普遍性、语法功能、语法意义、造词性等六条标准来确定‘?’为谓词性转性词尾。再次对副词性转性词尾进行考察,并对副词性转性词尾的设定是否必要表明立场,即为了要保持体系,副词性转性词尾的设定是必不可少的。
第七章对使被动后缀‘?,?,?,?,?,?,?’进行历史考察,确定韩国的后缀语说法来源于李崇宁(1956),朝鲜的‘相吐’说法来源于学友书房(1972)。以六个界定标准为根据我们把‘?,?,?,?,?,?,?’确定为后缀语。
第八章主要考察‘先语末形态’,本章主要讨论有争议的‘?,?,?,?,?,?’等语法形态的归属问题。韩国的大部分语法书都把这些语法形态从终结词尾中分离出来,单独赋予词尾的资格。朝鲜则不同,把这些语法形态视为终结词尾的一部分。本文从语法意义,语法功能,语法形态的分布等几个方面着手,对其进行分析、判定此类语法形态有资格作为独立的语法范畴。
第九章主要考察了‘接续词尾’。接续词尾的分类问题目前有很多争议,对此本文通过历史考察把接续词尾的分类体系分为A,B,C,D类。朝鲜语的现行语法采用的是A型分类法,韩国语则采用D型分类法。这两种分类法的区别在于‘补助接续词尾’的设定与否。即D型分类法多设一个‘补助接续词尾’的分支。在第六章相当于‘补助接续词尾’的语法形态在此都归属于‘副词性转性词尾’,因此,本文以A型分类法为基础、以前人的研究为根据、利用统计语言学的方法统计出每个接续词尾语义的频率,重新制定了接续词尾的体系。
第十章为结论部分,简单总结了本文的主要观点,提出了论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并探讨了留待今后继续研究的课题。
总而言之,韩国从第二阶段开始,接触西方的诸多先进语言理论,受其影响出现了语言观的多样化,随之语言研究也丰富多样。但是朝鲜由于实行长时间的封闭政策,强调主体语言理论,朝鲜语的语法研究也无法接触国外的语法理论,从而造成单一的语言观,即语言工具观。因此,朝鲜语的语法研究具有大同小异、千篇一律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