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票据法》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摘要】: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作为现代票据法的立法原则,已为世界各国及地区的票据法和日内瓦统一票据法所肯定。该原则所具有的促进票据流通以及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等法律价值,使得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原则成为票据法的生命力所在。虽然我国学者对我国《票据法》中票据行为无因性的认识存在争议,但是本文认为,我国《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是以特定的历史环境和我国国情为背景,有一定的合理之处。因此,为了更好的认识票据行为无因性的本质,以期使票据这一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发挥其作用,笔者准备以讨论票据行为的无因性为题,对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做一系统论述。本文共分四章,结构如下:
第一章分为两部分,首先对票据行为无因性相关的概念进行了阐述,以便为后续章节提供讨论的前提,第二部分论述了票据行为的其他相关重要性质和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的联系。
第二章首先对票据的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作了简单阐述,然后探讨了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的关系。包括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与票据预约关系等与票据关系的分离和牵连。
第三章首先从总体上界定了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分为内在无因性和外在无因性,然后就票据行为无因性的具体表现和效力作了探讨。
第四章先就票据行为无因性的法律价值从两方面作了阐述,然后分析了我国《票据法》中有关票据行为无因性的法律规定,在此基础上对其做一评述,并对票据行为无因性的考虑起点提出了自己的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