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法制化探讨
【摘要】:目前,国内心理学服务市场的法律环境,总体来讲,无“法”可依。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活动中可以参照的法律仅有《劳动法》、《民法通则》中的部分内容,与此相关的其他法规、条例等也仅有各地的《精神卫生条例》,另外还有一些相关行业协会颁布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心理治疗与心理咨询工作者道德规范准则》,《心理测验工作者的道德准则》等。
我国法律对心理咨询的规范,还不能适应日趋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也难以在司法活动中体现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价值。在中国心理疾病患者人数日益增高的今天,我们必须对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的法律地位以及其与中国法律的对接进行反思。
因此,本文从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准入机制作为切入,参照其他国家、地区,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相关法律,探讨我国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如果立法,可以有些什么样的借鉴。
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立法减少管理头绪,目前,心理咨询和治疗师出多门,卫生部、劳动部,建议由一个部门进行统筹,对今后颁发的执照进行统一。(2)建立行业协会,用心理行业协会对心理咨询、治疗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组织学术交流与行业宣传。(3)立法明确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权责所在。并对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立法提出一些个人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