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纽型社会组织自主性问题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取得瞩目成就,社会发生着深刻的变革,由政府单一路径开展的社会治理已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在政府主导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将成为大势所趋。2014年年底,上海作为在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发展中走在前列的城市,市委市府1号课题成果转化《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等“1+6”系列文件对社会组织的发展,特别是面向基层的社会组织的发展提出了较为明确的要求。上海社会组织发展迅速,通过近几年的积极探索实践,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但即使如此,社会组织整体发展仍处于较为初期的阶段,相关社会组织的“二政府”特征明显,自主性不足。自主性不足的问题不但与学界普遍较为认可的社会组织作为独立组织应有的“自治性”的属性不符合,而且也将成为自身发展甚至生存的绊脚石,使其无法很好地扮演起推动我国社会转型发展的角色。因此,本文拟从揭示枢纽型社会组织存在的必要性及自主性建设的意义在理论和现实中的悖论入手,通过搭建合理的分析框架和选取合适的案例,梳理悖论所导致主要的问题并分析成因,尝试给出其自主性建设的对策建议,使这类我国特有的社会组织能健康有序发展。论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章主要探讨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梳理当前研究的局限性和研究对象发展概况,确定研究主要涉及的理论和理论框架,给出相关概念的定义。第二章主要探讨了枢纽型社会组织存在的价值和自主性建设的意义在理论和现实层面间所产生的悖论,并在搭建的分析框架下梳理自主性建设的现状。第三章主要通过分析两个背景相似但处于不同发展时期的案例,探究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实践中“自主性”作用发挥的情况。第四章从上文提出的“两个悖论”着手,梳理了其引发的相关问题,并探究了这些问题的成因,以及开展自主性建设的社会条件。第五章在上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其在建设过程中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