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想·创设·意义
【摘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创设、国家监察法的制定,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大事,对于构建党领导的中国特色反腐败体系,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国家监察委员会实行党的纪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模式,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有机统一,强化了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和治理效能,一个更加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颇具中国特色的监察体制正在发展。笔者以《人民日报》为基础,参考《中国纪检监察报》,通过梳理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对国家监察委员设想、试点、创设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论述,试图从多个维度对其创设的意义进行思考。论文第一章阐述了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发展历程,包括“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纪检体制的改革”,实现“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反腐机制,这些反腐经验为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诞生奠定了基础。第二章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情况进行了整理。笔者按照时间顺序,对国家监察制度改革试点进行考察与评述,选取山西省监察体制改革为论述重点,详细叙述了山西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过程。为避免重复,针对北京、浙江的监察体制改革的特色之处进行了论述,并且反思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第三章是对试点推开、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与《国家监察法》诞生部分的考察论述。从三省试点到全国试点,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法》从无到有,这些大事件是监察体制改革的新成果。第四章主要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继承性与时代创新性、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以及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三个维度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展开思考,揭示其重要意义。结语部分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整个发展历程进行了简要总结。作为一个新型的制度设计,国家监察委员会与《国家监察法》不可避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在新的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