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价格听证制度的研究
【摘要】: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和核心内容,是行政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参与原则的集中体现和有效保障。中国有理性的民主制度,稳定的法制环境,这些都为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生根萌发奠定了基础。听证制度的发展,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它的创设和完善不但需要发掘出其组成要素,还要在诸要素之间构建合理的、公正的、严密的结构,这就意味着听证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意味着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对听证理论的研究,注重学习、吸收和借鉴西方成熟的理论和经验;另一方面要在实践之中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创建出真正体现听证制度价值和实现其功能的名符其实的听证制度。
虽然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但是仍有大量公用、公益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由政府进行管理。为了加强政府价格决策行为的公开性与科学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政府在制定重要的和涉及国计民生的商品价格时要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提高政府定价的质量。价格听证制度的确立,适应了现代行政民主化与公开化的要求,标志着行政行为正在向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方向发展。
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内容、发展历史,分析了价格听证制度建立的理论依据和实施价格听证制度的必要性、意义和功能等,并分析了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最后结合我国价格听证的具体实践情况,以建立普遍适用的价格听证制度为目的,对完善我国价格听证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建议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价格听证公开制度建设;二是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在价格听证制度中的作用;三是完善价格听证会代表选任制度;四是消除价格听证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五是明确听证案卷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