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
【摘要】:互联网行业正迎来了第三次的发展浪潮,此次与前两次的浪潮有所不同的是,互联网正经历着由自由竞争时代向垄断竞争时代的大跨步,某些领域甚至已经出现了寡头垄断。自由竞争发展必然会形成垄断,我国目前互联网行业垄断现象也日趋严峻。伴随着近年来互联网企业之间的争端不断发生,我们发现许多中国的互联网企业已经成了事实上的垄断者。这些互联网垄断企业也已经实施了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限制了互联网中小企业的发展并阻碍了互联网行业的创新,肆意侵犯用户利益和用户隐私,损害了互联网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让我们把目光投向国际市场,近几年来英特尔、谷歌等互联网巨头也一直备受反垄断法关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纷纷根据本国的反托拉斯法启动了针对这些互联网国际巨头展开了反托拉斯调查,并给与了它们严厉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出台虽然改变了中国反垄断法律制度尚不完善这一情况,但显然还远远不够。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的“经济宪法”,如何提高其反垄断的威慑力,有效的防止互联网垄断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力量行为的发生,保护互联网行业的交易公平和市场正义,维护互联网用户的权益,已经成为反垄断法急需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主要内容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对互联网行业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之现状进行描述,主要分为行业和立法两个方面。第二章笔者对互联网行业垄断的形成机制及危害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在本文的第三章中,笔者较为深入的讨论了在互联网产业下所特有相关市场的涵义,同时界定了市场支配地位的范围。第四章则分析了互联网行业中所存在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表现。最后一章中,笔者阐述了互联网的反垄断法立法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互联网反垄断法律制度,改善竞争环境,普及竞争文化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