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者法律救济的完善
【摘要】:现今社会各方面的高速发展使得社会矛盾越发显现,见义勇为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可见但随之而来的矛盾也屡见不鲜,针对见义勇为的讨论存在许多分歧,而对见义勇为的法律救济的讨论更为集中,也更有现实意义。本文的目的就是要了解见义勇为,探究见义勇为者的法律救济问题,最后给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导言部分主要是对本文为何选这个题目,研究这个题目有何意义以及文献综述作一介绍。文章第一章主要探究的是见义勇为的内涵,明晰如何界定该种行为。除了了解见义勇为的概念,以及由哪些要件构成,该章着重把见义勇为和三个相似制度进行对比,找出它们的异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无因管理制度,无因管理与见义勇为在很多方面都有相似之处,见义勇为可以与无因管理相比较并借鉴其中的一些理论。本文第二章介绍了目前对见义勇为者损失救济的立法现状。分别从公法和私法的角度审视了我国在这方面立法上的不足,我国法律对见义勇为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虽然一些地方有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有的有失偏颇,有的过于狭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国对见义勇为者的法律救济还存在主体保护不平等、国家赔偿缺位、见义勇为基金制度不完善、见义勇为者享有的请求权不全面等问题。本文第三章是关于目前见义勇为者法律救济的完善的相关思路和建议。首先了解国外对救助他人的行为人有哪些规定,尤其是日本、法国的有关制度。作为对比,另外还了解一下英美法系对此的规定。在比较法的背景下,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为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工作提出建议比如可以把见义勇为者遭受损害后,赔偿的责任由谁承担,以及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此外,对于见义勇为过程中涉及到的责任按照公法和私法进行分类。最后,综合所有讨论,探究如何对救助他人行为人的损害救济进行完善的其他建议。这些建议分别是从公法层面和私法层面对法律救济的完善措施。比如统一全国的法规,健全见义勇为基金制度,对救助他人行为人所享有的的社会保障进行加强等等,以促进其合法权利能够享受到更全面的保护。最后是结语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