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形式要件研究
【摘要】:票据法作为一门极具操作性、业务性的部门法,其相较其它法域所独具的非论理性特征所演化出极强的技术性思维模式令许多人视之为学术研究的畏途。而作为支撑市场经济三大法制之一的票据法在实务中所显示出举足轻重的地位,凸现出对其进行剖肌析理般的解析之必要性和可行性。而研究票据法的最好切入点无疑是从票据行为着手。因为票据行为是票据法律关系的生发源,一切票据权利义务都是通过票据行为来创设的,抓住票据行为就抓住了票据法的核心。而票据行为的要式性是票据行为区别于一般法律行为的显要特征,故从票据行为要式性入手是洞悉票据法技术机理的契机。而票据行为形式要件是票据行为要式性的法理构架,是票据行为的路径指引,对票据行为形式要件进行探幽发微式的解析探讨是观仰票据法宫室之美、窥悉其堂奥之精的必由之路。全文以此为旨,对票据行为形式要件进行微观的分析挖掘,参照各国立法例,就形式要件在制度层面作了切中肯絮的研讨,重点关照了传统票据各种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同时兼析了新型票据有关形式要件方面的问题,并就我国票据法有待完善的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作者综合运用法学理论和其他学科的思维原理,采用比较分析和引证分析等研究方法,系统阐述了票据行为形式要件的内容,解析其在制度层面的法理基础及其实务中的相关问题。全文约三万八千余字,共分六部分:引言部分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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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了本文写作的缘起及所欲达到之目的;第一章主要分析了票据行为形式要件的法理基础、定义域界定,及其对票据行为独立性的影响;第二章着重介绍了传统票据的各种票据行为形式要件;第三章主要探讨新型票据的定性及其有关形式要件方面的问题,并就其与现行票据法相冲突的方面提出学理上的解决办法;第四章主要指出我国票据法中有关形式要件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的学理建议;结语部分,作者指出票据法作为一门技术性极强的商事法,其生命历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所难免,但应该勇于面对,在前行中不断改进,以求我国票据法更加完善,为票据实务提供更可行的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