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银行监管的法律研究
【摘要】:一、关于写作背景及选题意义
在市场经济体系中,金融是一个竞争最激烈、风险性最高的领域,是国民经济的神经中枢。其他任何行业出现风险都很难产生危及国民经济全局的影响,只有金融领域,一旦出现了较大的危机就会给一国的经济全局造成巨大的影响。在我国,银行业在金融业中一直占最大比重。近年来随着电子化和网络化的迅速推进,银行与企业和个人的联系在更深和更广的层面上日益紧密,一旦银行业出现问题,必定会对经济的整体运行产生巨大的冲击。
我国银行业存在着显在和潜在的风险。1998 年海南发展银行的关闭,2001年浙江省台州市讯达城市信用社的破产都值得我们警觉。另外,商业银行运营所隐含的问题也逐步显露:信贷资产质量不高,潜在风险很大;资本充足率偏低,资本金严重不足;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资产流动性不降;银行资产收益差,经营成本高;危机救助和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加之外资银行机构的涌入,这一切已不是个别银行的特殊现象,而表现出一种系统性风险。虽然目前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总体状况较为平稳,银行危机问题并没有完全浮出水面,但如果当前的银行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和化解,任其继续发展和积累,爆发大规模银行危机并不是不可能的,这就决定了我国在新的形势下要加强银行业的监管,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本文正是基于这种意义和目的而写作。
二、关于文章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共分为四大章。第一章是银行监管的基本理论部分。自由经济主义观点产生出了自由银行制度,认为银行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必然会稳健经营,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