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研究
【摘要】: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是一个城市的命脉,是整个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基础。深圳市缺水易涝的水情决定了水务基础设施在深圳城市发展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近十年来,深圳市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但与目前经济的高速增长和未来社会发展对水环境的要求相比,水务基础设施仍然处于相对短缺的状态,在未来十年,需投入几百亿元的巨额资金进行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另外,还存在着部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如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一套稳定的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应用建筑经济与管理中公共物品理论、项目区分理论、基础设施可销售性理论为指导,对深圳市水务基础设施现状及投融资体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完善投资管理制度的设想。
首先,根据项目类别划分理论,将水务基础设施划分为公益性项目、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项目三类,并对这三类项目在投融资和政策等方面进行分类管理,从而建立三类水务项目的投融资机制。
其次,根据公共物品理论和基础设施可销售性理论,从拓展水务基础设施的财政性资金来源,公益性项目尝试新的融资方式,扩大民营资本在水务基础设施中的投资及建立政府授权的经营性融资主体等四方面进行了拓宽融资渠道的设计。
最后,从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确立企业在经营性水务项目中的主体投资地位、大力推行水务建设项目法人招标制以及加强和改进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等四方面对完善投资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