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生态伦理思想研究
【摘要】:立足儒家传统文化反思生态问题和寻求应对之策,有必要在已有零散研究成果基础上对王阳明生态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主要内容及在当代中国的价值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王阳明生态伦理思想以自然观和人性论为哲学基础。在自然观方面,他看到自然的有机整体性、属人性、目的性和价值性,以人的系统性存在为确证,更多的是看到自然的生态性;在人性论方面,他以表征自然生态性的天理规定人性,人性是至善的,恶的出现是私欲遮蔽天理的结果。人性之善的确证是良知,具体表现为意欲层面的生生不息、理性层面的知善知恶和情感层面的真诚恻怛。因而,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表现为对天理之体的守护、对天理之用的践履和对天理体用合一的追求,这便是他的敬畏天理观、生态取用观和万物一体观。敬畏天理是通过存理去欲立天理生生之体,生态取用是通过对万物有爱、有序、有度、有养的取用致天理生物之用,万物一体是通过亲亲、仁民、爱物的过程达成人外在的协同无碍和内在的明莹无滞境界而实现天理的体用合一。王阳明生态伦理思想可以给中国生态伦理学理论建构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若干启示,前者包括自然对人的价值和人对自然的价值应当统一、生态伦理规范的他律和生态良知的自律应当统一、敬畏和洒落应当统一及成己和成物应当统一,后者包括应当注重生态良知的培养、应当形成敬畏自然的观念、应当遵循生态取用的四有原则及应当追求万物一体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