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丝绸之路”共建中的治理机制研究
【摘要】: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顺应了全球化经济的发展,以开放的与合作的精神来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和自由贸易体系。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从互联网时代迅速迈入了数字网络时代,在“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下,反映时代特征的“数字丝绸之路”倡议应运而生。互联网的普及改变了传统的国际贸易形势,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参与到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网上丝绸之路”日益形成。本文在回顾“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研究的基础上,以治理理论、政府角色理论为基础,结合现有“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相关研究,提出“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支撑体系和治理机制,以解释“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中不同主体参与共治的运行逻辑,弥补了已有研究缺乏系统分析框架和运行逻辑的缺陷。“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支撑体系应当包括服务平台与多元主体联盟。其中,服务平台主要包括数字服务平台和像是国际会议、论坛等的短期平台;多元主体联盟主要包括国内政府、企业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其治理机制主要分为价值共创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和价值共享机制,其中,价值共享是价值共创的落脚点,利益协调机制贯穿价值共创和价值共享始终。与此同时,基于支撑体系和治理机制,将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商出口情况作为案例,探析“数字丝绸之路”倡议对其影响机制。研究得出“数字丝绸之路”倡议通过服务平台的构建、多元主体的协同、价值共创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使得跨境电商出口实现一定的价值共享。但是在价值共创与利益协调阶段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信息不对称、政策时滞、政策操作性不强、外部环境的恶化等,使得价值无法共享或是价值共享的效率低下,价值共享存在问题又会影响价值的创造和利益的协调,从而削弱“数字丝绸之路”倡议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影响或是阻碍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发展。针对“数字丝绸之路”倡议存在的问题,提出首先要完善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开放力度;其次要营造高效政务环境,提高政策适应性;再次要设计分类的多边合作模式,积极应对外部环境问题;最后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系建设,提高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