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生态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契合性研究
【摘要】:儒家生态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契合性研究,是中国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大课题,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举措。一种思想的特质具有时代和民族的差异性,但同时也具有超越时代和民族的共性。儒家生态思想产生于古代中国农业社会,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产生于近代西方工业社会,虽然两者产生于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但它们具有理论内在的契合性,表现为理论核心的契合、实践原则的契合和理想目标的契合。首先是理论核心的契合。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儒家生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共同的理论核心,两者都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反对天人对立、主客二分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在中国古代,人与自然关系表现为天人关系。“天人之际,合而为一”的天人合一的思想是儒家生态思想的特质,这是一种整体主义的世界观和宇宙论。马克思从唯物史观的角度来阐述人与自然有机统一的关系,从而论述了在工业社会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背景下,人对自然具有更深意义上的依赖关系。其次是实践原则的契合。儒家生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都没有只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与社会实践及政治抱负紧密结合。儒家提出“泛爱众而亲仁”、“民胞物与”等朴素生态实践智慧,把“爱物”与他们的政治抱负“仁民”结合起来。马克思从劳动或实践出发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把这种实践活动与消灭非生态性的资本主义制度结合起来,从而使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具有实践性和革命性的特质。最后是理想目标的契合。儒家生态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都是追求人与自然生态和美、共生共荣的理想社会。“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是儒家生态社会的美好理想。马克思主义把共产主义理解为“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问题的真正解决。”理论阐述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对儒家生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契合性的研究,有利于探索与构建设中国特色生态文明理论,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