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火葬述论
【摘要】:
有宋一代,火葬之风在一些地区蔚然兴起。当然,这里所说的火葬之风兴起是有其时间和空间的相对性,从时间上看是相对于其他王朝而言,从空间上看,主要是在宋朝的一部分地区。
据考古发现史前时期就有焚尸现象的出现,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原始人类出于对火的崇拜;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一些边疆民族已将火葬视为一种葬俗,但在中原汉人中,焚尸是一种大恶之刑,对亲人尸体的焚化更是大逆不道之表现;从东汉至隋唐时期,随着佛教的传入,火葬的使用群体扩大,在一些佛教僧侣中逐渐使用开来;五代十国时期,火葬的使用群体进一步扩大,并且由过去的特殊群体向民间延伸,对尸体的焚化这一时期在中原民族的一些地区逐渐成为一种习俗。
至宋朝,一些地区火葬之风大大超过前代,纵观两宋,此风气有愈演愈烈之势,首先是火葬的群体进一步扩大,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贫民百姓,均有使用火葬之法的记载;其次在地域上,也突破了过去的边疆地区,从北宋的河东地区至南宋时的两浙路、福建路、鄂州一带均是火葬兴起的中心;再次,在葬具和规制上出现了专业化的趋势,如用于盛装骨灰的陶罐和陶缸的出现;最后,出现了专门性的焚尸机构——“化人亭”。宋代火葬出现的这些时代特征足以说明火葬之俗在民间已有一定的生命力。
从时间上看,纵观两宋时期,火葬之风呈现愈演愈烈之势。这主要从统治者的政策和士大夫的态度变化可窥见一斑。北宋初期统治者往往大多对火葬之风厉行禁止,但由于种种原因却往往又不尽人意,故在王朝的中后期,特别是宋政权南移后,又由单纯的“禁”转向“禁”与“疏”的结合,如宋王朝创建漏泽园制度的一个重要初衷便有疏导火葬为土葬之意。
从空间上看,五代十国时期火葬在中原已经开始逐渐成为民间习俗,但并未形成一定的中心区域,而两宋时期已经形成若干中心区域,北宋时期主要以黄河流域的河东地区为中心并向周边辐射,呈现一个中心多点分布的布局;至南宋出现多个火葬兴起中心,除北方的河东一带,南方的两浙路、鄂州地区、闽粤一带及西部的四川地区,均是火葬兴起的中心区域。其分布特点大致呈环状分布,基本围绕南宋疆域的沿江、沿海一带分布。由此不难看出,两宋火葬变化的如下规律:1、伴随宋政权的南移,火葬兴起中心由北向南延伸;2、伴随着我国古代经济中心南移,火葬兴起中心由北向南扩展。
两宋火葬为何兴起?主要有以下原因:1、宗教因素,其中针对宋代较有争议的宋代佛教与火葬兴起之关系作了较大篇幅分析;2、经济因素,主要论述土地开发与人口的矛盾;3、少数民族葬俗影响;4、文化因素;5、其他原因,重点从土葬与火葬的利弊等方面进行探讨。
两宋火葬之风蔚然兴起,其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宋代的火葬开创元明清葬俗的新风气,自宋以后,火葬一直是继土葬这一主流葬俗后的又一重要丧葬方式。二是宋代火葬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宋朝的漏泽园这一助葬制度的建立,并为后来的元明清所继承和完善。此举主要说明宋代的火葬之兴虽然是某一历史时期民俗现象,但其对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