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防范的法律对策研究
【摘要】:当前,消费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经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党的十八大报告也强调,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①。这意味着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助推消费增长方面的空间将是巨大的。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取得了飞速发展,数据显示我国全部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由2007年末3.3万亿元增长到2012年末的10.4357万亿元②。但由于我国消费信贷立法层次低,个人征信系统不完善,未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管理薄落,缺乏有效的信贷风险监管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居民消费需求在国家政策刺激下被放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度营销等。导致部分居民出现过度负债倾向,个贷违约率呈上升趋势,金融诈骗层出不穷,加大了个人消费信贷的整体风险。
本文首先阐述了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涵义与特征;其次对我国与英美国家个人消费信贷立法进行了比较,并提出我国可学习借鉴之处:再次重点论述了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存在的风险及其成因;最后从法律角度提出了几点防范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法律对策。要切实防范消费信贷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底线,加快我国消费信贷法制建设及完善消费信贷风险分散机制是关键,本文从法律角度对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对策进行有益探讨,希望能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稳定、快速、健康发展,从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及社会信用环境的建立;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扩大消费需求来扩大内需从而拉动国民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