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益行政诉讼制度探析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民主法制观念日益增强。与此同时,政府权力也在不断扩张,而对政府权力的法律监督机制并不健全。实践中,因政府失职或滥用权力侵害公共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而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只规定公民对个人权益受侵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对侵害公益的行为,公民则无权起诉。致使大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得不到纠正,这不能不说是立法的缺憾。而公益行政诉讼制度的构建正好能够弥补这一缺陷。
本文在给出公益行政诉讼定义的基础上揭示出公益行政诉讼所具有的内涵和特点,阐述其在我国当前社会法律状况下所具有的理论价值和制度价值;在借鉴国外公益行政诉讼制度的基础上,论述在我国建立公益行政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后文章提出了关于我国建立公益行政诉讼制度的立法构想,以期对我国建立公益行政诉讼制度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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