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口退税问题研究
【摘要】:本文是基于以下背景提出的:(1)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产品竞争力亟待提高;(2)出口退税政策是一项财政激励措施,已经为WTO许多成员国所采用,具有其它鼓励出口的措施所不具备的优势;(3)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不完善,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以出口退税的理论研究为基点,对我国实施出口退税政策的成效进行分析评估,借鉴国外成功实施出口退税政策的经验,对完善我国出口退税政策提供相应的建议。本文的写作框架如下:
第一部分是出口退(免)税基本问题研究,主要包括出口退税概念、出口退(免)税的基本原则、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出口退(免)税的企业范围和货物范围六部分,围绕出口退税的概念展开。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其目的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从而促进该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出口贸易。
第二部分是出口退税政策与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关系。在这一部分中先后分析了出口退税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出口退税与对外贸易的关系。包括出口退税与我国出口增长、出口产品结构和贸易方式的关系。简单来讲,出口退税有助于促进出口增长,有助于改善我国出口产品结构,影响我国对外贸易方式。出口退税已成为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
第三部分是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历史沿革,主要包括我国出口退(免)税的历史和现行出口退税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两部分。我国现行的出口退税制度是1985年建立的。1985年之前存在这样四个阶段: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出口退税政策;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出口退税政策;七十年代的出口退税政策;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83年的出口退税政策。1985年之后,现行出口退税制度经过了多次调整,最近的一次调整是2003年10月13日,被人们称为“出口退税新政”,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部分是2004年我国出口退税政策改革与效应分析,就2004年出口退税政策改革的背景、内容、特点、意义和改革所带来的宏、微观影响及对各行业的反应进行分析。总的来讲,这次改革既有国内的原因即出口欠退税问题严重,中央财政不堪重负,也有国际社会的原因即人民币升值面临升值的压力。改革内容主要是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改革中央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机制,因此改革的影响主要分析对中央的影响、对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对企业的影响。
第五部分是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本部分先介绍新政实施一年的外贸走势及对走势的原因进行分析,接下来分析了现行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为下面完善思路奠定基础。总体来讲,新政实施一年来,并没有使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