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职业护理的伦理审视
【摘要】:面对我国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尤其是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人数的不断增加,老年人生存权益维护及养老保障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伴随着不断弱化的家庭护理功能,老年护理职业应运而生并成为愈益迫切的刚性需求。老年职业护理是基于人性、尤其是基于对老年弱势群体人道关怀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尊老敬老慈孝传统美德的体现。因此,老年职业护理是关乎老年人生存支撑与生命价值的重要保障,有着善的伦理必然性。然而,在老年职业护理的实践中,一方面,对老年患者漠视、冷淡、敷衍、嫌弃、疏离、粗暴、不尊重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偶发虐待行为;另一方面,将老年护理行为局限在物质和技术层面,缺乏心理护理和人文关怀。老年职业护理行为失范现象屡屡发生,给原本脆弱的老年患者身心健康又蒙上了一层阴影,暴露出老年护理行为中的人权价值缺失,护理人员职业道德的迷失和经济理性偏好则是造成老年职业护理行为失范的伦理原因。从伦理层面把握老年人护理职业和护理行为的道德意蕴和伦理取向,使老年护理职业奠定在正确的伦理基础上,才能保证老年职业护理行为规范、健康地发展。从价值层面看,人本主义价值、生命伦理价值、老年人尊重价值是老年职业护理行为规范中首先要体现的主体性价值,它们是老年职业护理行为中以人为本的价值基础和伦理依据;支持维护、行动负责、关怀照顾则体现了对老年职业护理人员的道德义务规范,是对老年人护理的职业伦理要求;老年职业护理行为还必须受敬老爱老、公平正义和弱势群体关照等社会伦理的约束,这是社会主义美德、原则和国家职能的重要体现。老年职业护理行为规范化发展,首先要建立在尊重原则、不伤害原则、行善原则和公正原则的基本伦理原则基础上;同时要遵循护理身心统一的整体性、人格无差别的公正性、尊重爱护并重的关爱性。通过强化老年职业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提升老年职业护理人员的科学护理水平和完善老年职业护理的从业规范等实施路径,力求老年职业护理行为规范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