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提单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现代航运业曾经经历过两次革命。第一次革命是19世纪初蒸汽机船的发明。蒸汽机船的发明使得船舶在大海中航行的速度和安全性均大为提高,从而为提单的迅速发展及奠定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枢纽地位带来了契机。第二次革命则是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以集装箱为代表的现代航运技术的发展。这次革命则向提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现代航运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大缩短了船舶与货物从装货港抵至目的港的时间,从而使传统纸面提单法律制度的缺陷暴露无疑。现代运输业正在经历第三次革命,这次革命的表现形式便是计算计化和海运单据从纸面文件向电子文件的转变。电子提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得以产生的。
本文试图运用比较的、逻辑的和实证的方法,对提单电子化和电子提单的法律问题作一系统、深入的研究。
本文共分八章,约243,000字。全文在逻辑上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涉及提单电子化法律问题、电子提单法律问题以及电子提单在我国的应用及其面临的法律问题。
第一部分包括第一章和第二章。第一章重点研究提单电子化的历史背景。本章首先介绍了提单的历史演变,然后详细分析了传统纸面提单面临的挑战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纸面提单面临的挑战为提单的电子化提供了历史推动力,而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则为提单电子化提供了技术支撑。本章同时还就提单电子化与电子提单的关系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见解。
第二章主要研究提单形式主义与提单电子化。本章首先研究了提单形式主义,提单形式主义要求提单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采取手书签名或手书签名的衍生签名手段。本章然后分析了提单电子化的含义、基本思路及相关类别。本章最后详尽研究了书面形式要求与提单电子化的关系、签名要求与提单电子化的关系、原件要求与提单电子化的关系以及电子提单作为证据的相关法律问题。
第二部分共包括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第三章主要讨论了电子提单的含义、法律性质、种类、特点、优势以及电子提单与纸面提单的转换等法律问题。电子提单有广义、狭义两种含义。狭义说是对电子提单的非常理想主义的理解,其认为电子提单应具备以下特点:第一,应具备纸面提单的所有功能;第二,应具备与纸面提单相同的运行机制,即流通过程不需要承运人或第三方当事人的介入;第三,应为既有的法律(包括普通法和成文法)承认,具有与纸面提单相同的法律性质。广义说,任何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部分或全部实现纸面提单功能的电子文件或电子机制,均属于电子提单。论文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