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权力控制论
【摘要】:本文以实现权力的良性运行为宗旨,沿着“国家权力控制”这一主线,重点探讨了权力的概念、特征和来源以及权力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运用历史的、比较的分析方法,从时间上和空间上对世界上具有典型性的权力控制体制进行了实际考察,特别是通过对权力控制的法理分析与实证研究,对如何建立中国特色权力控制体制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全文包括:前言、权力与权力关系、权力控制的法理分析、权力控制模式的比较、建立中国特色权力控制体制的思考五个部分。
在前言部分,作者主要说明了选题的动机及意义。并在简要回顾权力问题研究状况的基础上,阐明了本文研究的视角和方式,即本文着力摆脱纯思辩的逻辑推理研究方式,努力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进行思考,着眼于中国现实问题的解决。
在权力与权力关系部分,主要分析了权力的一般概念,国家权力的一些基本关系范畴。作者认为,权力是一种可以左右他人意志和行为的力量。这种力量既是潜在的,也是现实的。权力主体和对象之间存在着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行使权力的主体是强者,而权力行使对象是弱者。这种不平等关系,容易造成滥用权力,以强凌弱,这就需要对权力进行有效控制。作者认为,在任何国家社会,权力必然趋于扩张,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因此有效地限制和控制权力,使权力不能越轨是权力能够长久生存的一条基本的政治规律。历史地看,权力的来源主要有传统继承,暴力获取和契约建立三种主要形式。从现代法治意义上考量,权力来源于权利,并为权利服务,宪政和法治社会建立的目的,就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同时,作者还论述了抽象性权力与具体性权力的关系,认为抽象性权力与具体性权力是一对重要的权力关系范畴。抽象性权力体现权力的合理性、正当性,比如“君权神授”、“主权在民”等,而具体性权力则体现权力的合宪性、规范性。从逻辑上看,抽象性权力与具体性权力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抽象性权力是具体性权力的母权力,有什么抽象性权力就应有什么样的具体性权力,但在具体运行过程中,具体性权力可能体现抽象性权力,也可能偏离或违背抽象性权力。为了使具体性权力不偏离或违背抽象性权力,就必须设立保障措施,从而揭示了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权力控制的法理分析”部分,主要论述了权力控制的必然性、必要性,以及权力控制的主要类型。作者认为,权力具有工具性、腐蚀性、强制性、扩张性、破坏性等特征,易于越轨,侵害权力对象。所以为了确保权力安全运行,切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