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新型城镇化的制度支撑研究
【摘要】:新型城镇化在反思传统城镇化问题、审视社会经济环境基础上,将传统城镇化的内涵进行延伸。就全国范围而言,城镇化发展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表现在城乡差距大、人口不完全城镇化显著、产业发展能耗高等方面。问题的原因在于过分注重“增长”的发展观念,掩盖了城镇化进程中对人口全面、公平发展的本质诉求。新型城镇化应当回归城镇化的本质属性,关注人口、产业、社会变迁的过程和质量,在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实现人口发展权利平等、产业发展水平高、资源环境可持续等目标。
制度安排与城镇化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制度作为影响城镇化的一项重要因素,在国家战略选择和发展阶段限定下,对人口、产业、空间、社会等方面的“乡——城”转化规则及外部环境进行规约,进而起到引导和控制作用。但由于制度安排本身存在的刚性和路径依赖性,可能会阻碍城镇化进程。当制度安排不能满足城镇化及相应的生产力提升需求时,制度变迁将会发生。
湖北省传统城镇化发展面临区域间及城乡间发展差距大、人口外迁严重、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低、小城镇发展落后等问题。国家战略重心转移、中部崛起战略的推进、东部地区产业向内地疏导、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立等一系列重大机遇,要求湖北省必须正视以往所积累的问题,通过提升农业规模化生产水平、依托优势进行产业升级转型、引导人口回迁、统筹区域协作发展等路径,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制度方面对湖北新型城镇化的阻碍,主要体现在人口管理体制、土地管理制度和公共管理制度等方面对人口转移、空间集聚和城镇化质量提升的约束。改革的设计在于构建城乡平等的土地管理制度、激励性财税制度、低门槛渐进式的人口管理制度、管治结合的公共管理制度、健全的资源环境保护机制,以及层次性、一体化、差异化的政策机制,以创建城乡公平发展的平台,疏通城乡间、区域间人口转移渠道,理顺公共管理体制,提升公共服务质量,进而对湖北新型城镇化形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