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备法律背景下的政府干预与企业法律行为
【摘要】:政府、法律与企业的关系历来是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关注的重点,也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确认产权、保护交易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要条件,其基础性制度则有赖于立法的完善、执法的有效以及司法的公正。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程,从经济学的角度上看是政府对市场要素逐步放松管制的过程,而从法学的角度上看是构建“好的市场经济”必须的基础性法律之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不完备法律的制度背景导致了地方政府干预司法审判、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以及政府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广泛存在,地方政府一方面通过干预地方法院审判为地方企业提供额外的保护,另一方面通过执法对地方企业进行符合自身利益的规制。
本文以2001—2007年间发生的上市公司作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的重大诉讼事件为样本,采用事件研究法,考察了政府干预和司法地方保护对上市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市场反应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在重大诉讼公告前后几个交易日内,样本公司的市场反应显著为负,并且政府干预与司法地方保护对上市公司的市场反应有正面影响。这说明,投资者倾向于认为,地方政府对当地法院的干预以及司法地方保护会显著影响作为被告的地方上市公司还款期限的长短以及还款义务的大小。
本文以2001—2007年间发生的上市公司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事件为样本,采用事件研究法,考察了不完备法律对被告重大诉讼公告市场反应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在重大诉讼公告前后几个交易日内,样本公司的市场反应显著为负,案件适用的法律不完备程度较高会对被告的市场反应有正面影响。同时,本文还以2001—2007年间发生的上市公司作为原告的重大诉讼事件为样本,考察了不完备法律对原告重大诉讼公告市场反应的影响。研究发现,案件适用的法律不完备程度较高会对原告的市场反应有负面影响。这说明,投资者倾向于认为,法律的不完备性对于作为被告的上市公司和作为原告的上市公司诉讼结果的影响是截然相反的。
本文以2001—2007年分地区统计年鉴数据实证研究了在国有企业改革法律不完备的制度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后的所有制性质、股权结构是如何事前受到地方政府选择性执法的影响。研究发现,国有企业改革法律文件的不完备程度较高时,地方政府会选择较多的企业改制;地方政府面临的就业压力较高会选择较多的企业改制;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较大,则会选择较多的企业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