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完善
【摘要】: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和《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轻罪入刑的立法模式造成我国刑事诉讼案件数量呈现井喷趋势,伴随案件数量的增长,与之对应的司法资源并未得以扩展。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巧妙的处理了两者的矛盾。但是在立法层面和实际操作中,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依旧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笔者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域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以期完善该程序的不足之处。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写作背景,文献综述,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点以及研究的方法。第二章主要对于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概念、特点及价值进行介绍。首先,明确概念,并论述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共性与个性。其次,主要论述速裁程序的特点。最后从理论基础和价值分析两个层面进行分析。第三章介绍域外及台湾地区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司法经验,取材于台湾地区、意大利、德国的司法制度。通过吸取域外及台湾地区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司法经验,笔者认为,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应重点针对其适用范围、履行程序、当事人权利保护、量刑优惠规定五个方面予以订正。第四章分析了我国现阶段速裁程序的构成要件及试点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如立法制度层面存在法律定位不明确、适用范围较窄、被告人程序选择权不独立、量刑激励不明确的问题。在司法操作层面存在律师援助制度不完善、未建立司法机关联动办案机制、程序简化方式单一的问题。第五章是针对我国立法及司法上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从立法制度完善的角度而言,明确法律定位、扩大适用范围、增加启动主体、引入量刑激励机制、引入一审终审制。在司法程序层面,完善律师援助制度、完善公检法联动机制、探索书面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