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伙(PPP)模式与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研究
【摘要】:
我国城市公用事业长期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直接管理和控制之中,这一领域经营管理体制一直是国有国营,它们在享受政府补贴的同时,占有着对资源和市场的垄断,而现实的情况是政府财政负担重,企业效率低,服务质量差,公众满意度低。而国际上,这一领域的制度变革已从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悄然兴起并取得很大的成功,其中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越来越流行,并成为解决政府投资公共产品缺陷和财政资金紧缺状况的有效方式。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
国际上流行这一模式的基本思路是:利用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各自的禀赋优势,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在这种合作伙伴关系下,共同提供公共服务、分担风险和分享收益。这就是被称之为公共民营合作制(PPP),我国也俗称之为公用事业民营化。本文从PPP的起源、特点及现状出发,采用理论和实证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动态比较方法分析了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问题。
通过研究和分析我国实施PPP过程中面临的政治经济环境、进入和退出障碍、参与主体(政府或公共部门、SPC或私人合作者、消费者和相关利益主体)和存在的主要风险,同时分析了了管制与寻租、寻租与监督之间的博弈关系等,提出了所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和困难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框架意见。
在对城市公用事业的价格这个最核心、最敏感的问题的研究上。从价格管制的基础开始分析,通过研究和比较日本管制学家植草益和我国经济学者王俊豪的有关论价格价格管制目标,提出了我国城市公用事业价格管制政策目标是:促进社会分配效率、刺激企业生产效率、资源有效配置和维护企业发展潜力。指出只有使各方利益的最优化,才能使PPP模式具有生命力。在价格管制方式选择上,系统地论述了价格的直接和间接管制的理论和方法,通过比较了4种价格直接管制方式和2种价格间接管制法的优缺点,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了采用价格间接管制法中的最高限价法作为我国今后公用事业价格管制的方向。
本文对我国在轨道交通领域第一个采用的PPP模式—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的进行了实证案例研究。通过分析了该项目整个运作过程,包括项目概况、PPP项目前期比选确定、合作伙伴的选择、项目的谈判和签约等,最后对谈判中涉及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总结了该项目所取得成功4点经验。在该案例研究的基础上,设计出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PPP项目实施的基本运作程序。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理论模型与实证案例相结合、具体与抽象相结合、国际与国内比较的方法,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典型案例分析和综合的基础上,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PPP应用模式和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