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学术职业制度变迁研究
【摘要】:面对中国大学学术职业制度未能有效地促进知识生产和知识创新的现实问题,对制度本身的反思与建构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塑造行为”,而高深知识的生产是一种有着自己独特性的复杂行为,大学学术职业制度能否基于这种独特性而发挥其应有的激励与约束作用,这直接影响着大学的知识生产状况。作为对理论和实践的回应,大学学术职业制度的研究正是在这一背景中展开的。
一般而言,知识生产主要是由学术职业者来完成的。学术职业是专职从事知识生产,尤其是高深知识生产的职业。大学学术职业作为学术职业中的主体构成部分,其特殊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以学科为组织基础;以教学为中心任务;以学术自由为核心的价值追求;以松散结合为组织特性;以双层权力格局为管理体制特性。这些特殊性的存在直接影响着大学学术职业制度的构成及其发展、演化。
大学学术职业制度尽管非常庞杂,但其主体内容无外乎涉及学术职业者的聘任、评价、晋升、解聘等。因而,对大学学术职业制度的考察就可以主要从准入制度、评价制度、晋升制度、薪酬制度以及解聘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从历史演化的轨迹来看,大学学术职业制度自产生以来先后经历了萌芽期、现代化转型期以及完善与多元化时期三个阶段的发展。在每一个发展阶段,大学学术职业制度都受到了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学术共同体、行政力量以及社会需求等内外部力量的共同作用。在大学学术职业制度发展演变的历程中,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学术共同体所构成的内部力量主要致力于形成学术职业发展的内在制度,而行政力量以及社会需求所组成的外部力量则主要试图构建一套外在的制度体系。这构成了大学学术职业制度发展演变中的“双重秩序演化路径”,遵循这种演化路径的结果就使得学术职业制度具有了一种内外部力量共同作用下的“双重螺旋”结构。从历史演化的轨迹来看,大学学术职业制度的发展演变中存在着稳定与变革的作用机制。其中稳定机制主要由以下因素构成:路径依赖是制度保持稳定的内在机制;适宜的制度环境是制度保持稳定的社会基础;学术共同体是制度保持稳定的核心支柱。变革机制在组成上包括:内外部制度的非均衡是导致大学学术职业制度变革的根本原因;诱致性制度变迁是制度变革的主要方式;外部力量的非特定干预构成了制度变革中的调节机制。而多种影响力量的相互作用所构建的“张力平衡”,则是大学学术职业制度实现稳定与变革的核心机制。
中国大学学术职业制度的形成与演化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展开的,其发展先后经历了制度的形成期、制度的突变期和制度的转型期三个阶段。从历史演化来看,中国大学学术职业制度的发展与演变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这主要表现在:持续强大的行政力量始终主导着大学学术职业制度变迁;学术力量长期受到压制而缺乏发展的自主性;外部制度始终是大学学术职业制度构成的主体。长期的制度依附已经内化成学术职业发展中的一种依附性文化,在这种依附性文化的作用下,内在学术职业制度的发展已经产生了扭曲,长期的路径依赖使得其发展进入了一种闭锁状态(Lock-in),根本无法实现促进中国大学学术职业发展的功能。行政规律替代了学术规律,经济价值僭越了学术价值。中国大学学术职业制度的这种行政化、功利化的发展倾向,使其很难实现激励和约束大学学术职业发展的功能。大学学术职业者长期处在这种制度环境中,缺乏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已经丧失了学术批判和学术精神,缺乏治学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大学知识生产力低下、学术成果创新水平低也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通过历史资料的梳理和分析可以明显看出,中国大学学术职业制度发展演变的危机并非来自于内外在制度的非均衡,而是来自于其在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体制外的“宰制”与当代产生的体制内的“合谋”。而其危机的实质就是学术发展的内在逻辑、学术共同体、行政力量以及社会需求等影响力量的相互作用所出现的“张力失衡”。因而,中国大学学术职业制度要解决发展中的危机,使制度具有促进大学学术职业发展,激励和规范大学学术职业者从事知识生产的功能,就需要构建大学学术职业制度发展演变的张力平衡机制,实现多种影响力量间的相互“制衡”。最主要的是要强化学术组织的作用,实现学术组织由“他组织”向“自组织”的转型,培育学术共同体;另一方面,为行政力量划界,强化大学学术职业者在学术管理中的主导地位是当前面临的迫切任务;要强化对社会需求的引导,淡化大学学术职业制度发展中的功利化倾向;而且,要加强制度环境建设,为大学学术职业制度的变革提供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