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土地是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要件和基础,土地问题是农村发展的核心问题。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政府为了探索土地的有效利用,进行过多次改革和调整。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城镇化过程中大量劳动力转移和农村生产效率转换,致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能适应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土地三权如何处置、农业效率如何提升等等。要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需要对土地制度进行再次改革和调整。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就是适应新情况和新问题而产生的一种制度改革,它实际上就是让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来获得收益,它不仅仅是一种新型农村土地流转方式,还极为完整的继承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涵,能有效解决了农村土地难以规模化生产,农民稳定增收难等问题,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新世纪以来,大悟县开启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了解其改革过程和改革成效,以及找到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然后阐述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变迁以及目前我国土地制度中的主要经营形式,再对比分析了当前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成效较为突出的三个典型案例;紧接着调查大悟县推行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原因和具体措施,比较大悟县自主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全县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股份合作的两个案例,来了解其改革现状及改革成效。通过上述的研究发现了当前大悟县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初期确权工作存在失误导致后期纠纷、农户参与土地股份合作积极性不高、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组织发展不足、缺少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扶持等四个问题,然后针对这几个问题提出了纠正土地确权中的工作失误、提高农村保障水平、完善组织制度促进发展、加大金融保险和财政补贴力度这四点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