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摘要】: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更是引发了各方面的申讨。但是,国有企业应该怎样承担社会责任?在多大程度上承担社会责任?其承担的社会责任与非国有企业又有什么不同?这些问题都鲜有学者进行系统的研究。因此,研究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CRS)的相关文献和研究的回顾,从理论上重点研究国有企业社会责任(SOE-SR)的履行的问题。在研究过程中,本文将国有企业具体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竞争性国有企业;另一类是垄断性国有企业。本文的核心观点是,从经济、政治、文化、法律、伦理道德、慈善等问题出发,国有企业应当比一般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在国有企业中,垄断性国有企业由于其特殊性(资源独占性、把握国家命脉等原因)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接下来,详细地分析了长岭炼化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通过研究,发现长岭炼化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存在缺乏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机构、对下岗工人安置不当、垄断高价与低质服务、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忽视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原因既有企业内部的原因,如经营理念、价值取向等,也有外部环境的原因,如法律制度不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不完善等。
最后,基于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针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现状,分别从政府层面和国有企业层面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