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解读
【摘要】:伴随着机关档案管理实践和电子政务的发展,机关档案工作原有的法规标准已难以适应当前的管理实际,修改《机关档案业务工作建设规范》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呼声日益高涨,机关档案法规体系的滞后性与机关档案管理的专业性之间的矛盾激增。在社会各界的期许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应运而生。《规定》自2018年10月颁布至今,已实施了一年多时间,它对于机关档案工作的科学指导不言而喻,但档案工作者对此可能存在的认识分歧与实践运用中存在的困境也值得我们密切关注。为了全面、深入的解读《规定》,领会其进步之处,文章选取《规定》《条例》《规范》为研究对象,对三个政策文本在机关档案的工作理念与原则、机关档案工作建设与保障、机关档案的管理要求三个模块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对比分析。文章认为,《规定》在内容和结构设置上都有很大的进步,为机关档案工作人员提供了新时期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的新思路:深化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明确了机关档案工作奖励和惩处的情形;完善了机关档案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丰富了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系统设定了机关档案工作的基础设施;创新性的搭建了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框架;强化了机关档案工作的经费支持;详细梳理了机关档案管理的流程及相关要求等。《规定》的颁布和实施,革新了机关档案的工作思路,需要机关档案工作人员认真领会、深入学习,并辩证性的思考其存在的待完善之处,为《规定》今后的修改提供一得之见。通过三个文本的对比研究,笔者发现《规定》仍有值得提升的空间。如《规定》条款内容庞杂,带来的结构上的衔接不当;三个文本并存的局面,给机关档案部门带来操作上的困惑;《规定》中参照标准不全,造成的操作性欠佳;《规定》中名词或标点设置的不当,导致的语义上的偏差等。针对上述问题,文章认为应从优化整体结构、调整文本设置和美化语言表述三个方面,对《规定》予以适当调整,以提升文本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提高机关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