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推定研究
【摘要】:在证明制度体系中,推定一直作为一项颇受关注且争议较多的证明方法或规则而存在。由于推定本身在概念上的不确定性以及推定在证明制度体系中的独特价值和地位一直未能得到清晰的界定,因此推定制度在理论研究和法律规范上均存在明显不足。在推定的定义上,推定一直未能与相关概念加以正确区分,在推定的效力上,一直未能解决其与举证责任的关系的长期争论,而对于推定的价值分析更是未能确立其在新的证明制度体系中的生存意义,这严重阻碍了对推定制定具体和科学的法律规范和推定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运用。笔者在本文中提出,推定应当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在与证据规则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加以准确界定,推定在现代证明制度体系中有着其独特的正义性和程序价值,是不能取代的。同时推定不能与举证责任的分配划上等号,推定始终以追求最大化的发现事实真相作为出发点。同时事实推定和法律推定在效力上、在具体程序设计上都应当区别加以分析。在此基础上,笔者进一步从推定的本质和特点出发,对推定制度的规范所应遵循的原则和指导思想加以分析,并大胆对具体的程序规则进行了设计,以图为推定理论的完善和推定立法提供一些有益的看法和设想。
【相似文献】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