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信访制度的改革
【摘要】:
信访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具有悠久历史渊源和社会基础的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有民主参与、监督调节和权利救济等功能。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与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显性化,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利益关系的冲突渐趋激烈,导致了信访活动的激增,信访制度在众多的矛盾和过多的期望面前,超负荷的运转着,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信访制度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重大抉择,信访制度的改革显然已经成为目前国家和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因此,对信访制度困境及其原因的分析及其改革问题的研究,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认为,诚然我国的信访制度困境重重,问题多多,但是仍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必须把其引入正确的历史发展轨道,对其进行由内而外的改革。首先,要为其减负,使其回归原初的功能,比如剥离“涉诉涉法”和检举揭发类信访;其次,要规范信访的内部机制,例如制订《信访法》、统一信访机构、构建信访网络平台、提高信访人员素质和改革信访考评机制等等:再次,要完善信访外部机制,建立人大监察专员制度,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和培育法律义务援助机制等等。除此之外,还要注重信访制度改革的配套机制,稳步推进司法制度改革、信访法律意识的强化和权利救济机制的完善等一系列措施。希望这些建设,逐步使我国的信访制度走出困境,迈向法治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