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预算民主中的作用研究
【摘要】: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科学民主程序,尤其是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和协调。政府预算作为国家管理社会经济事务和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管理手段之一,涉及社会政治经济的各个领域,事关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在国家明确进行转型发展建设之际,深化公共预算改革,建立现代的预算民主体系,符合国家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同时,随着公民纳税人意识的觉醒,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实现预算民主是是当今时代的诉求,人民的呼唤。政府作为预算的编制者,同时又作为执行者,在预算民主进程中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本文研究政府在预算民主中的作用,对于我国预算民主的发展和推进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在本文的研究结构中,首先,笔者在理论联系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政府在预算民主发展中发挥作用的相关理论研究,分析了政府推进预算民主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其次,对我国政府在预算民主中的作用进行定位,得出了政府在推进预算民主中的主导预算改革、引导公众参与、支持人大监督、规范预算程序及审计监督预算执行的五大作用,继而结合目前我国两大典型预算民主模式,广东模式和温岭模式的经验介绍,指出政府在预算民主中已经发挥的作用,分析了我国政府未发挥的作用及原因,再次,对国外政府在发展预算民主方面走在前列的美、英、法、巴四国的主要做法做了经验介绍。最后,在结合我国政府预算民主实践和国外实践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实际,提出了政府推进预算民主的四点对策建议:一是规范预算编制制度,重新界定预算编制主体并明确责任,重新界定预算年度和预算时间;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力度,明确审计机关相应工作的职权,建立规范有效的政府预算监督方式。三是增强预算过程中的透明性,健全预算过程公开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技术创新,提高政府预算信息精细化水平,完善制度约束机制,依法保障预算透明度。四是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与能力,通过宣传教育措施鼓励公众参与并完善公众参与预算的保障机制来确保预算民主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