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09年湖南省十区县首次登记的毒品使用及涉毒刑事案件流行病学研究
【摘要】:目的
探讨湖南省十个区县自2005年至2009年上半年首次登记在册的毒品使用及涉毒刑事案件的流行特点及其流行趋势,为规范管理和评估禁毒工作提供技术资料,使湖南省与全国乃至全球力求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在此基础上提供一些与湖南省禁毒政策密切相关的流行病学方面的核心指标,为湖南省禁毒事业提供科学数据。
方法
1.以公安部原有的禁毒数据库平台为基础,通过社会学、精神病学、流行病学、缉毒公安等多行业专家及研究助手多次会议研究讨论、预实验等程序加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并与国际禁毒数据库平台对接,初步形成我国新的禁毒数据库平台,然后采用分层次、分阶段及分级逐步培训有关数据的采集员和录入员,对新的禁毒数据库平台进行调试和预实验,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2.采用多阶段系统整群抽样方法抽取或确定湖南省十个区县作为调查区域,禁毒办(2005年~2009年上半年)首次登记在册的毒品使用及涉毒刑事案件作为被调查的对象,通过使用吸毒者信息采集套表A(A表)和涉毒刑事案件信息采集套表B(B表)进行数据采集,并录入上述我国新的禁毒数据库平台,从而初步形成湖南省新的禁毒数据库的平台;
3.将所采集到的首次登记在册的毒品使用及涉毒刑事案件的数据进行比较,并采用趋势卡方检验来进行趋势预测。
结果
1.自2005年至2009年上半年湖南省十个区县首次登记在册的毒品使用流行特点:
(1)一般人口学特征:以男性(占84.0%)、未婚(58.5%)无业(73.8%)、初中/技校及其以下文化(82.3%)、县乡人口(50.5%)居多。好发的年龄段为18~39岁(86.9%),其中青少年占1/3,且30岁以下占2/3,女性青少年占女性毒品使用者中的一半(44.9%);平均年龄为28.5±7.2岁。
(2)毒品使用情况:仍以传统毒品为主(78.3%),其次合成毒品(20.1%),其中传统毒品仍以海洛因(77.4%)为主,合成毒品中以氯胺酮(K粉)(13.4%)位居第一,其次麻古(4.5%);首次查获时场所类型以公共场所为主(52.3%),其次是私人场所(21.8%)娱乐场所位居第三(14.6%),但不同地区有明显不同的差异;曾有过的毒品使用方式以吸入为主(57.7%),注射和吸入联合的混合方式接近居第二位的注射方式的比例;注射方式以静脉注射方式为主(31.4%),曾共用过针具的构成比不高(3.1%);
2.自2005年至2009年上半年,湖南省十个区县首次登记在册的涉毒刑事案件的流行特点及趋势:
(1)涉案人员的一般人口学特点:以男性(88.5%)、已婚(47.5%)、汉族(99.0%)、初中/技校及其以下文化(81.6%)、无业(71.3%)为主,好发人群的年龄段为18-49岁(95.2%),平均年龄34.2±9.4岁;
(2)涉毒刑事案件特点:
①案件总数899例,其中最多的是邵东县(14.0%),最少的是洪江区(2.4%);2005年以前登记在册的3件,2005、2006、2007及2008年度登记在册案件数在递增,分别为28例(3.1%)、123例(13.7%)、205例(22.8%)及325例(36.2%),2009年上半年215例(23.9%);
②案件的类型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为主(94.8%),其次,非法持有毒品(3.7%);案发地点以本区县为主(94.4%);受理案件、立案和破案机构均以禁毒部门为主(三者均为60%左右);破案线索来源以报案为主(52.7%);犯罪性质以非组织(97.6%)非黑社会(99.6%)以及非团伙性质(95.5%)为主;涉案人员均以无毒品犯罪前科为主(67.6%),其本人是否使用毒品的组内构成比相差不大,分别为38.4%及34.9%;
(3)城乡比较结果为:899例案件中城区436例(48.5%),县乡463例(51.5%);受理案件、立案和破案机构在城区禁毒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的构成比接近,而县乡禁毒部门构成比是公安派出所的近6倍;破案线索来源在城区居第二的是审讯深挖(23.7%),而在县乡居第二的是秘密力量(16.6%);在本人是否使用毒品方面,城区以本人使用毒品居多(59.2%),县乡以本人不使用毒品居多(36.7%),且其构成比是本人使用毒品(18.8%)的近2倍;在城区,初中/技校及其以下文化组内构成比自2005年至2009年上半年逐年下降,但在县乡组内构成比逐年上升;城区和县乡的破案地点在本区县的组内构成比均逐年上升;城区涉案人员离婚组内构成比逐年上升;
(4)湖南省十个区县首次登记在册的涉毒刑事案件自2005至2009年上半年的流行趋势:
①案件数总体上呈逐年增加趋势;
②涉案人员婚姻、城乡、受理案件、立案、破案机构、破案线索来源的卡方检验及趋势卡方检验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这些变量存在自2005年至2008年各年度差异以及2009年上半年的差异,且已婚涉案人员、破案线索来源于审讯深挖以及禁毒部门作为受理案件、立案和破案机构总体呈下降趋势,而破案线索来源于报案以及公安派出所作为受理案件、立案和破案机构总体呈上升趋势;
③涉案人员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以及本人是否使用毒品的差异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PO.05),而其趋势卡方检验均无统计学意义;说明这些变量存在自2005年至2008年各年度差异以及2009年上半年的差异,但尚未构成趋势。
结论
1.自2005年~2009年湖南省十个区县首次登记在册的毒品使用者以男性、未婚、低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为主,使用毒品种类尽管仍以海洛因为主,但己趋向稳定,其次为合成毒品,其中氯胺酮(K粉)第一,曾有过的毒品使用方式以吸入为主,注射和吸入联合的混合方式接近居第二位的注射方式的比例,应予以高度重视;
2.自2005年~2009年湖南省十个区县首次登记在册的涉毒刑事案件的涉案人员以男性、已婚、低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者为主,其流行趋势为:案件数总体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可初步预测,湖南省十个区县涉毒刑事案件自2009年上半年以后呈递增趋势的变量为:破案线索来源于报案和公安派出所作为受理案件、立案和破案机构,而呈递减趋势的变量:已婚的涉案人员、破案线索来源于审讯深挖和禁毒部门作为受理案件、立案以及破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