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纠纷司法解决机制研究
【摘要】:经济法学研究自1980年代在中国兴起以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有关经济法的实施问题却一直被经济法学界所忽视。这种忽视,使经济法学难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并成为制约经济法学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经济法的实施包括经济法的遵守和经济法的适用;而经济法的适用又包括经济法执法和经济法司法。本文研究经济法纠纷司法解决机制,就是研究经济法司法问题,是经济法实施问题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丰富经济法学理论具有意义,而且对于经济法服务于实践也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纠纷是在国家经济调节领域发生的纠纷,因国家经济调节而发生,并随着国家经济调节的发展而变化。它是经济法上的权利义务之争,从本质上说,是因国家经济调节导致资源的重新配置触动的利益之争。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纠纷的内容往往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经济调节政策;纠纷的主体往往地位不平等,或者是表面上平等,实际上却力量对比悬殊。这样一类纠纷,一方面与传统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有共性,有时甚至与它们难以区分或者不能区分;另一方面,又有着与传统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不同的特点。
任何纠纷都需要解决,任何权利都需要救济。在纠纷的司法解决和权利的司法救济呈现出宪法化、社会化和国际化趋势的背景下,经济法纠纷和经济法权利也需要司法解决和司法救济。然而,由于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