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家庭暴力研究
【摘要】:目的
了解湖南家庭暴力的发生概况,同时分别对家庭暴力、暴力家庭以及施暴者和受虐者的相关特征进行一系列深入的研究。为家庭暴力的防制与干预提供理论依据。
方法
1.采用多级分层抽样方法,在湖南省境内整群抽取三个地区,分别代表城市、农村和工业区的居住人群。每个地区再随机抽样。经样本估算后,共调查9451户家庭,32720人。以多种形式的线索调查与深入细致的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家庭暴力现况调查。
2.采取随机抽样和正常对照的方法,在流调所发现的1533户暴力家庭中随机抽取310户家庭作为研究家庭,其中有施暴者318人、受虐者306人。同时以家庭结构相同为配对条件,从无暴力行为的家庭中选取310户作为对照家庭,并在对照家庭中选取与施暴者性别、年龄和家庭身份相匹配者310人作为施暴者的对照组。
3.采取深入细致的入户半定式面谈方法。由研究家庭和对照家庭的户主填写家庭调查问卷,施暴组、对照组和受虐组填写家庭暴力问卷、并接受心理评估。心理评估问卷包括精神病筛选表、神经症筛选表、艾森克人格问卷(EPQ)、症状自评量表(SCL-90)、生活事件量表(LES)、特质应对方式问卷(TCSQ)、社会支持评定量表(SSRS)。
结果
1.①家庭暴力的总发生率为16.2%,一年内的发生率为11.6%,城市、农村及工业三地区的总发生率和年内发生率的差异均具有非常显著性(P<0.01)。②夫妻暴力的总发生率为10.2%、虐待儿童为7.8%、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