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排污权交易是受到全世界的普遍关注的环境与社会经济问题之一。我国政府曾针对排污权交易广泛实践,在科学研究、试点、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可观的成绩和经验。瑕不掩瑜,随着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深入,立法远远滞后于现实的需要,缺乏及时和必要的立法准备。本文试图结合这一现状,综合运用立法学相关理论和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进行初步探讨,并针对立法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和可选择的模式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
第一部分阐述了排污权和排污权交易的概念、特征及意义。首先应明确排污权及排污权交易的概念。排污权应界定为排放者在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分配的额度内,并在确保该权利行使不会损害其他公众环境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享有的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而排污权交易主要思想应当是在满足当地环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排污权像商品一样进行交易,这一活动具有费用的有效性,管理成本低,有利于达标,促进经济发展,有助于实施总量控制的特征和作用。
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了排污权交易的价值、作用和必要性。首先,排污权交易的价值追求主要体现为公平和效率,即一方面,经济刺激具有公平的含义,它涉及到在社会成员间分配经济和环境利益的公平性、由分配产生的影响、甚至代际公平;另一方面,它允许社会主体拥有更广泛的自主权利,在权利结构的安排上更多地体现了促进效益的原则。其次,本文分析了排污权交易的作用及其必要性在我国现实的具体表现。
第三部分探讨了排污权交易的可行性。首先,本文对排污权交易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三个方面进行预测性的理论分析,证明其在理论上的可行性。其次,结合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现状和我国现行环境经济政策的缺陷及中国实施的排污权试点工作论证排污权交易在中国实施的基本条件。
第四部分是关于排污权交易的法律建构。从回顾我国排污权交易政策和法律的发展入手,本文力求深入探讨顺利实施排污权交易的一
些巫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并展开论述,如:排污权交易基本原则制度、
排污权的确立、排污交易的主体、权限范围、交易的程序等。并提出
三种可能的立法模式,重点阐述了排污权交易专门立法的具体立法构
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