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职能演变的历史考察
【摘要】:
政府职能是发展变化的,不仅不同社会形态国家的政府职能存在差异,即使同一国家,不同历史阶段的政府,其职能的重点、内容、范围和行使职能的方式也是不同的。因此,政府职能的演变是一个动态的长期过程。政府职能的出发点和目标都可以归结为社会经济发展,只有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能才是完善的职能。当政府职能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时,政府职能的适时适度调整就能够有效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政府职能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因此必然要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府职能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初步建立了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实行政企分开,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加强对市场的监管: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初步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精简机构和人员;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
但我国政府职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政府职能的改革仍然远远落后于经济体制转轨的步伐,政府职能转变力度小于机构改革的力度;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等关系上,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尚待解决;与企业改革和市场机制发育的要求相比,政府职能仍然存在着明显的不适应。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把政府主要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考察了我国政府职能演变的历史;第二章分析了我,国政府职能在发展演变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就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章阐释了我国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的一些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