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治疗跟骨SandersⅢ型骨折植骨与否的疗效分析
【摘要】:目的:对切开复位内固定同种异体骨植骨治疗跟骨SandersIII型骨折和单纯切开复位内固定治疗跟骨SandersIII型骨折的临床疗效进行对比分析,探讨是否植骨治疗跟骨SandersIII型骨折临床疗效有无区别。
方法:统计我院自2010年3月到2012年2月期间治疗跟骨SanderIII型骨折的病例,并对从中选取符合标准的44例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将选取的符合标准的病例根据植骨与否分成两组。A组为单纯切开复位内固定组有21例患者21足,其中左足9例,右足12例;B组为切开复位同种异体骨植骨组有23例患者23足,其中左足10例,右足13例。术后及时对两组患者进行随访,随访时间为12个月到24个月不等。随访的工作内容是分别统计两组患者术后跟骨复位情况及影像学相关解剖角度即:跟骨Bolher角、跟骨Gissane角。同时记录下跟骨高度,跟骨宽度的数值及骨折愈合时间。以及比较两组患者术后足部功能的恢复情况,按Maryland足部功能评分高低评价。然后对所记录的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统计学数据使用SPSS13.0软件处理。通过比较两种手术方式对于跟骨SandersIII型骨折的临床疗效,探讨是否植骨治疗跟骨SandersIII型骨折临床疗效的异同。
结果:①术后一个月,两组患者在跟骨高度、Bolher角方面经检验有显著性差异(P0.05),而在跟骨宽度及Gissane角方面经检验无显著性差异(P0.05)。②术后四个月,两组患者在跟骨高度、Bolher角方面经检验有显著差异(P0.05),而在跟骨宽度及Gissane角方面经检验无显著性差异(P0.05)。③术后18个月,两组患者在跟骨高度、Bolher角、跟骨宽度及Gissane角方面经检验都无显著性差异(P0.05)。④术后两组患者的骨折愈合时间经检验无显著性差异(P0.05)。⑤两组患者术后足部功能按Maryland足部评分标准经检验无显著性差异(P0.05)。
结论:①采用切开复位跟骨异型板内固定这种方法治疗跟骨SandersIII型骨折。术中植骨对术后跟骨高度及Bolher角的恢复较不植骨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对于跟骨宽度及Gissane角的恢复术中是否植骨无明显差别。②切开复位跟骨异型板内固定治疗跟骨SandersIII型骨折,无需植骨,可减少手术时间,节省手术费用。术后患者足部功能恢复良好,是治疗跟骨SandersIII型骨折一种可靠的方法,值得临床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