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区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摘要】:本文以重庆市不同地区不同生产规模的四个煤炭开采矿山为例,对重庆地区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研究,构建了包含环境污染补偿、生态破坏损失补偿、当地企业和居民补偿3项准则层指标和16项指标层指标的生态补偿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对各指标赋予权重,应用环境经济和数学方法对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量化研究,确定了计算生态补偿标准的数学模型;最后,提出“旧账政府负责,新帐企业负责”的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模式,构思了重庆市煤炭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工作流程,提出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建议。
应用本论文创建的补偿标准计算模型,计算出4个煤矿每年应缴纳的生态补偿金分别是1102570元、721019元、3365290元、550755元,吨煤提取补偿金金额分别是7.35元、14.42元、11.22元、6.12元,补偿金占矿山年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09%、3.897%、1.02%、1.302%。进一步的研究表明,矿山生态补偿标准与矿山开采规模的大小没有直接关系,而是由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直接决定的,最主要的是生态破坏损失补偿,其次是B1环境污染补偿。具体到指标层各补偿要素,最重要的前几项依次是:C4矿井涌水污染补偿、C12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补偿、C10占用土地损失补偿、C14生命/健康受损补偿、C11地表沉陷损失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