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研究
【摘要】:近30年来,我国教育在不断缓解需求与供给矛盾中获得发展。教育法律,作为教育管理工具之一,受到教育发展特点的制约,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平等受教育权作为其价值旨归,这又决定了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特点:以受教育权起至受教育权终。梳理教育法学研究的思维进路,总结其阶段特点,并以之为中轴,思考时下教育法学研究现状如何?有何得失?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要走向何处?便构成了本文立论的基础。
问题的综合决定了方法的综合:论文运用历史文献法,全面梳理我国教育法学的发展历程;运用统计分析法,统计分析我国教育法学的历史研究文献;运用文本分析法,了解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现状;既而,思考我国教育法学的逻辑起点、研究范式及理论体系架构。在此思路下,论文依据学科建制理论,对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教育法学诞生以来的发展历程作了历史考察,划分出学科萌芽阶段、学科内在观念建制阶段、学科外在社会建制阶段和学科深化及分化发展阶段,并总结各阶段的主要特点。运用布拉德福的文献离散理论,抽取《中国教育法制评论》和《教育法学年会论文集》为样本,从载文总量、作者情况、栏目设置、引文分析、关键词统计等维度,讨论了现阶段我国教育法学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学科研究对象尚待明确;学科性质有待进一步讨论;学科概念体系不够严谨;学科研究方法亟需整合;学科理论体系尚待建构。上述两方面的探讨为思考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提供了实践支撑。在此基础上,从分析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出发,梳理了我国教育法学的上位学科法哲学和教育学的逻辑起点问题,并对教育法学已有逻辑起点观点进行了梳理及评述,以为论证本文提出的教育法学逻辑起点——“受教育权”观点提供支撑;随之,运用库恩的范式理论,讨论了我国教育法学是如何运用相关研究范式来实现对“受教育权”逻辑起点外在规定性的丰富。最后,结合教育法学逻辑起点和研究范式的主要内容,初步建构出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主要内容和逻辑结构。
教育法学理论体系是包含“教育法学逻辑起点”、“教育法学研究范式”等内容的有机整体。它经历了由受教育权逻辑起点出发、依次通过教育权、教育法律主体、教育法律主体间法律关系、教育法律现象这一外在规定性的丰富过程,并最终回到受教育权这一逻辑起点的理论推演。
本文尝试论证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和基本内容,揭示我国教育法学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寻找当前我国教育法学研究中的研究范式,尚假实践证明,亦是笔者经后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