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我国税制改革
【摘要】:
面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进程的加快,入世脚步已日益临近。加入WTO,无疑将对21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产生重大影响,税收制度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更不能例外。在当今世界中,我国与发达国家在资源配置、经济水平、利益分配等重要方面有重大差距,我们就不能不顾国情而一味追求税收制度的国际化,因此如何在符合WTO规则前提下尽可能使本国经济福利最大化,也就是规范公平与适度保护成为本文研究我国入世后税制改革的基本出发点。
目前我国有关入世后税制改革的研究多从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入手,就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待遇不公提出税收政策建议,而对于政策透明度、公平竞争等原则考虑不足,尤其是如何在规范税制前提下保护本国幼稚产业方面的税收制度的系统化研究较少。因此本文从WTO规则的解释入手,在充分理解规则的基础上结合规则,应用贸易保护理论及税收相关理论对我国现行税制的缺陷进行分析,确定入世后税制改革的原则,由此引伸出税制改革的思路是“统一税法、规范税制、公平税负、合理保护”,并具体提出了税制改革的一些建议。
本文分四章。第一章主要介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与税收相关的规定。首先介绍的是关税减让的有关规则,关税减让是入世的首要要求,但对于新加入世贸的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并不要求关税减让的一步到位,给予了一个过渡期。其次是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主要适用领域不一样,最惠国待遇原则指成员国给予某国的一项优惠待遇必须同样给予其他成员国,但允许边贸和区域性关税同盟优惠以及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优惠存在;国民待遇原则主要是指对国外与国内的产品、服务、知识产权等应享受同等待遇,包括各种法令、条例和规定,但并不禁止国内因某种需要对外国实行优惠政策,政府采购制度可游离其外。第三是公平竞争规则,主要是反倾销、反补贴。当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格在另WP=3缔约国市场销售并因此对该国的某一工业部门造成实质性损害时,受害国可对倾销者征收反倾销税。当一国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得到政府直接或间接的补贴,且该产品出口对某成员国某工业部门产生严重损害时,有关成员国可征收反补贴税。第四是保障规则,是指世贸组织原则中的例外,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是基于道德、环保、卫生、国防安全等原因制定的。初级产品例外是指发展中国家因初级产品进口导致本国相关部门生存出现困难可采取进口限制;当一国国际收支平衡发生困难也可实行临时性进口限制。此外针对发展中国家设立了幼稚产业保护例外。第五是政策透明度规则,要求各国的法规、政策、措施尽可能明确和公平,及时公开政策和做法,并且一国的法律法规应尽量统一。特别规定:当需要提高税、费率时,必须提前公布。
第二章结合WTO规则对我国现行税制缺陷进行分析,分流转税、所得税及其他各税三部分。
流转税中着重分析关税和增值税,因出口退税与流转税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因此也讨论了出口退税政策存在问题。关税的分析主要根据贸易保护理论及WTO规则从税率角度进行,通过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名义保护率与实际保护率比较,导出税率结构与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协调,反映了我国关税制度过度保护与保护不力并存。对增值税的分析着重从其税制要素入手,说明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存在重复课税,出口退税不彻底、政策透明度差、征收范围过窄、税收优惠产业导向不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过重等问题,与我国扩大内需、鼓励投资、促进出口、支持技术进步、提高内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的目标背道而驰,既不符合非歧视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又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不利于入世后提高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所以必须改革。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都存在着征税范围选择不合理,税率设计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等问题。此外还专门分析了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依据WTO规则和国际惯例应实行全额退税,这样才能保证本国产品不含税出口,从而增强其国际竞争力。我国出口退税率几经调整,已达平均15%的水平,但仍低于一般产品17%的WP=4法定税率,另因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而除增值税、消费税外其它各税均不退的政策(WTO规则允许退税的还包括营业税、销售税、印花税等),使国内产品难以以不含税价出口,从而降低其竞争力,不利于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公平竞争。
所得税分两部分:一是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内外两套税制,内外资企业实际税负相差较大,税负不公平,不符合公平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加入WTO后,关税保护将减弱,市场准入限制也将逐步撤除,若仍实行内外两制,必然威胁到内资企业生存和发展。此外税收优惠政策名目繁多,并且以所有制性质和地区为优惠方向,不符合非歧视原则。二是现行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弱。入世后收入差距可能进一步拉大,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功能只能加强,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由于起征点低、税率级次过多、边际税率偏高使其调节功能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并且由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难以充分体现量能纳税的原则,造成税负不平衡。收入福利化、现金交易等也严重侵蚀了个人所得税的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