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研究
【摘要】: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大都存在着“定性”和“定量”的问题。定性即对所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进行认定,而定量则是在确认构成侵权的前提下,如何确定给予权利人一合理的损害赔偿数额。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非物质性,侵犯知识产权具有复杂性、隐蔽性的特点且损害难以进行精确计量。无论是以权利人实际损失为标准还是以侵权人获利为标准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都存在着障碍。为了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难以确定的问题,法律设立了法定赔偿制度。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中都对法定赔偿制度作出了规定,但法律规范过于笼统,尚存在很多不足。学界对知识产权法定赔偿也有一些有益探索,但对一些基本问题如知识产权法定赔偿的性质、适用条件和对象等都未能达成共识。本文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法定赔偿制度展开分析,试图厘清理论与实践中关于法定赔偿的一些争议问题,最后借鉴外国法定赔偿制度的相关经验,结合我国实际,重新构建我国的法定赔偿制度。
本文共分五个部分展开论述:
第一部分,介绍了法定赔偿制度的基本概况。要解决一个制度存在的问题,必须厘清其基本理论。本部分首先对法定赔偿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作一简要介绍。其次阐述了法定赔偿制度产生的原因。法定赔偿制度作为一种并不十分精确的确定损害赔偿的方式,有其产生的必然性,是由知识产权侵权的特征以及现存的确定损害赔偿的制度所存在的缺陷等诸多方面决定的。最后,法定赔偿制度的存在也有重大意义,在对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以及司法实践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
第二部分,阐明了法定赔偿制度的性质,这也是本文的重点和难点。首先,法定赔偿是一种损害赔偿制度还是一种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关系着法定赔偿的定位,必须予以明晰。其次,法定赔偿与全面赔偿原则的关系不仅影响到对权利人的保护力度,还事关惩罚性赔偿有无适用余地。最后,重点论述了法定赔偿制度中引入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也为我国法定赔偿制度中引入惩罚性赔偿扫除了理论障碍。
第三部分,从实践方面出发,介绍了法定赔偿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分别从适用条件、适用对象以及适用时间等角度展开论述。
第四部分,论述了法定赔偿制度的数额确定。法定赔偿最终要落实到赔偿数额的确定上。通过论述,明确了在确定法定赔偿金额时所需要的依据、需要参考的因素以及哪些赔偿属于法定赔偿的范围等问题。
第五部分,回归我国的法定赔偿制度并为我国法定赔偿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首先,对我国法定赔偿制度的发展历史作了介绍,以便明确我国法定赔偿制度的现状。其次,分析了我国法定赔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对我国法定赔偿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