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监察制度探析
【摘要】: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是维护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的重要机制,唐朝作为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朝代,监察制度相对成熟和完善。唐朝在继承了前面历朝历代监察制度中的优秀成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发展形成了有自身特色的监察制度。这些特色主要表现在唐朝完善的御史制度、谏官制度和地方的巡察的监察机制等方面。唐朝的监察制度可以分为中央监察和地方监察机制,在中央有御史制度,下设分工明确的三院机构,还有完备的谏官制度,封驳官制度,三省内部监察制度等,在地方有监御史巡察制度,监察使臣巡察制度,还有巡院监察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的完备程度都是前面历朝所不及的,也被后世历朝推崇和沿用。
本文分为四大部分来探析唐朝的监察制度:第一部分为监察制度的概述,首先考察了监察制度的含义及演变,通过研究秦汉、魏晋南北朝、隋朝的监察制度来了解唐朝监察制度的渊源,然后简述了唐朝的历史背景,分析了唐朝监察制度的历史地位和政治地位和概况。第二部分详细阐述了唐朝中央的监察制度,分别探讨了御史制度和谏官制度,此外还简要的提及了三省监察制度。主要是介绍御史制度的渊源、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谏官制度是从机构的设置、运作以及谏官的选任方面来进行分析,三省监察主要涉及的是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内部监察机制。第三部分阐述了唐朝地方监察制度,在介绍了地方监察机构的设置之后,进一步分析了地方监察制度在唐朝前期和后期的运作。第四部分对唐朝的监察制度进行了评价,总结了唐朝监察制度的特点和在唐朝所发挥的作用,最后将我国现行监察体制与唐朝对比,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监察体制的几点建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