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质押以担保债务的履行。股权不同于一般动产,所以,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担保方式,也不同于一般动产质押,而具有自己的法律特征。由于股权质押所具有的功能价值,在市场交易日益发达的今天,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也愈加显现,尤其是股权所有人以其股权质押贷款,对于促进资金融通、繁荣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不过,我国现行的有关股权质押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商业银行发放股权质押贷款,特别是股票质押贷款,蕴藏着较大的风险。为此,本文对股权质押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全文约三万字,分为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了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与经济功能。指出,股权质押除具有权利质押的一般法律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即风险性、效益性、便利性和国家干预性。股权质押之所以能够产生和发展,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社会,它发挥着融资促进功能、信用扩张功能、稳定股市功能和市场引导功能。
第二部分指出股权质押中的当事人一般包括股权质权人、出质人和第三人,其中,出质人可以是债务人自己,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同时,依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中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阐述。
第三部分说明了股权、股份、股东出资额、股票及出资证明书等概念的含义,指出,股权质权的客体为股权,即股东因出资而取得对公司之法律上的地位而享有的权利。
第四部分分别考察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设定。对于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设立质押,应注意的是:出质股票应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并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份额向公司其它股东设立质押,应该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并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若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出质,还须取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对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我国法律规定了更为严格的质押条件。
第五部分具体阐述了股懒押中出质人和质揪的栅u和义务。
第六部躺明股踉押具腕括的几怕面的效力,着重论述了股权
质押对所邯债权范围的效力及贩物的效力,前者主要包括主债权、利
息、违约金、损害贿铀实狮权的费用,后者一鹏括质物、革息及
代位物。
第七部分论述了股踉权实现的一般规则和跳u要求,对股踉权实
现的含义、拼和方式以及栅有p胁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股踉权实现的
特别要求,拥u敞了阐述。
第八部分首先结合商业银行发放股票质押贷款,揭示股踉押贷款面
临的主要风险,如借款人风险、质押股票价值风险、股票质押的法律风险、
股市的系统性风险、质押股票的发行公司带来的间接风险以及质押欺诈风
险等,在此刎上,进一步提出_些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第九部分对我国股懒押制度的完鞘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即,积极
推出个人(企业)股票质押贷辅式,满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融资需求;
进一步扩大可设质股票的范围;重新确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登记方
式;积溅进企业股权转让二级市场的发展,为银行顺利拓展股踉押融
资业务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