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的理论与实践
【摘要】:疑罪在司法实践中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对于疑罪的处理也是先从疑罪从有到疑罪从无的过程。疑罪从无制度的出现无疑是司法改革和法制建设在保障人权方面的一大进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入宪以及在国际社会上不断地对人权的提倡,更加突出了国家以及国际对人权保障的重视。疑罪从无原则作为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原则,在衡量法律价值方面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在司法实践中因存在刑讯逼供等违反程序规定的方式来获取证据,以及在审判中审判人员因主客观原因对证据的认定不当,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各种因素影响着对疑罪从无制度的适用,同时也因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案件的证明标准不明确使得一些案件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从而对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具有重大的阻碍。本文主要是列举了三个典型的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实践经验并采用概念分析法、文献研究方法、案例分析法的研究方法再结合本文所列证据分析疑罪从无在我国适用的瓶颈以及相应的完善建议。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是列举了三个案例。包括基本案情的介绍及各审法院包括一审、二审、再审的判决;最后归纳出三个案例的争议焦点有三个即:一、间接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应用;二、非法证据如何界定;三、疑罪从无原则应如何应用。第二部分是对这些争议焦点在结合案件中所涉及的证据的基础上进行法理分析,从这些争议焦点分析的结果总结出为什么这些案件中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原因。主要分析了疑罪从无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有:证据制度的不完善;沉默权的缺失;独立审判权未真正行使;社会舆论的压力。第三部分主要是论述了研究结论,主要提出了几点自己的意见:第一大块就是从立法方面来讲主要有以肯定形式确定自由心证原则、确立沉默权、完善证据制度、完善错案追究制度这几个方面来讲;第二大块主要是从司法方面来讲,分别从法院在采纳证据方面来说和司法工作人员权利保障来讲;第三就是监督机制方面来说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即各部门之间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最后就是结语,在该部分主要是总结了疑罪从无的意义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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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敏;;关于疑罪从无的逻辑[A];第十六届全国法律逻辑学术讨论会论文(成就·反思·前瞻——中国法律逻辑三十年)[C];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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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兴政;;反思佘祥林错案 浅谈疑罪从无[A];律师事业与和谐社会——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C];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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